近水遥山

Here lies one whose name was written in water.

© 近水遥山 | Powered by LOFTER

【凹凸世界】雷卡/《致另一个世界的我自己》

给阿良!! @我是一片死水,激不起半点涟漪 阿良暴风无敌可爱我疯狂亲她【你别吓人儿】
然而,一点也不好看【就很绝望.jpg】
  
这篇热度好像抽风了  -123是实际热度 我不值那么多热度啦
 
————
 
致另一个世界的我自己:

你好,我是卡米尔,无数并行的世界线中的另一个你。

重要的事情要放在最先说——我写这封信,是想要告诉你:请你代我去爱他。

你就是我,所以你一定知道他是谁。
 
  
  
 
在讲故事之前,我需要介绍一下我的身份和我所在的世界。我的名字是卡米尔,来自一个由“创世神”创造的宇宙,这里的星球存在于按照实力划分的森严阶层之中,人们的生活窒息而压抑。

下面要讲故事了。

我的母星叫雷王星,是一颗大气层常年充斥着积雨云的星球,雷电轰鸣,暴虐的气息在其间酝酿。我身上流淌着一半的皇室血液,却生在贫民窟,与母亲在饥寒交迫中慢慢长大,然后遇见他——雷狮。

请你爱他,穷尽一生去爱他。

我知道你会的,因为我就是这么做的。
 
 
 
在我的世界里,他是我的堂兄,雷王星的第三个皇子,传说中最不让父亲人省心的孩子。我们初遇那天,他正大头朝下挂在树枝上,看到我从树下经过时他把自己的帽子丢在了我头上。然后他问,你就是卡米尔吧?在我点头后,他说好,戴了我的帽子就是我的人了,跟我走。于是我就这么被他从那个逼仄潮湿的阴暗之地拎了出来,霸道地一脚踢进皇宫。

我们在皇宫里长大,他尽职尽责地扮演着我的兄长一角,教会了我许多。他是我在受难时屹立的保护伞,却也是催促着我走出温室的鞭子。一开始是惧怕迷茫,后来是敬畏,到我们启程前往星辰大海前,我对他的感情已经转化成了一种忠诚与仰慕交织的、极其复杂的感觉。尽管复杂,可现在的我很清楚那是什么,也并不羞于承认。那就是爱。

我喜欢在晴朗的黄昏溜到图书馆,悄悄点燃一盏灯,看到启明星披着模糊的面纱登场。等破晓前充斥着草木气息的风掠过窗台时,我会放下书,走上观象台,与早已等在那里的他一起欣赏这宇宙中独一无二壮丽奇景——黎明前璀璨欲滴的星河。

他在我掌心临摹星河的纹路,计算着航行所需的时间,以及中途停靠的站点数目。逐渐清爽起来的晨风吹来细碎的阳光,为他理想中的那艘名叫羚角号的船镀上梦幻般的金色轮廓。他说他可以雇几个手下,然后周游四方——不,是横行四方。他不要做温文尔雅的统治者,而是向往靠强悍的实力征服一切的战场。他也可以带上我。其实比起在宇宙中漂流无依,我更喜欢现在稳定的生活,我们有充足的食物和水,还有许多的书可以读,大概是因为贫民窟的不安定禁锢了我向外踏出的步伐,幼时的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吧。

不过没关系,有他的地方就是家,因此只要是他涉足过的地方,都是我的天堂。

他能看出我的心思。他告诉我我迟早有一天会明白漂泊的意义何在。我迟疑着回应。他笑了,说如果我执著地想要安定下来的话,他会考虑陪我。

一只注定要展翅高飞的鸟对我说,为了我,他甘愿降落。
  
  
 
我们做了星际海盗。那段日子是记忆中最为鲜明的时光。

他说,我的模样更像个学生而不是什么被通缉的海盗。于是他给我做了顶帽子,一顶有着低低帽檐的帽子,它可以遮住我的脸,使我比平时看起来更加难以接近。

我们还是两个人的时候,曾去往某个海洋星球。那里没有陆地,人们都生着两条晶莹剔透的鱼尾,在深不可测的海水中上演弱肉强食的剧目,美丽又残忍。他打下了一种被奉为神鸟的海鸟,将它的尾羽别在我的帽子上,然后把肉烤来吃掉。

我们因此惹恼了那个星球的生命,然后见识到了什么叫做海洋的怒意,那是一种远古的、庞大的、不可抵挡的愤怒,声势异常浩大——我们的羚角号几乎被接天而起的浪头从半空中扯下,它一直追着我们,直到我们飞出大气层。回头望向视线中逐渐变小的星球时,我们看见了海上的漩涡扭曲成狰狞的人脸,它的嘴部夸张地蠕动——那张脸在无声地诅咒我们。

仅仅是一枚微不足道的星球,就拥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卡米尔,你说这宇宙该多么让渴望强大的人目眩神迷啊。

他以一种俯视众生的语气说道。
  
  
  
后来我们集成了四人小队,参加了凹凸大赛。

三千多名参赛者,无一不是怀揣着某种执念跋涉至此。我问他,大哥,你想要什么。他回答,他很贪婪,他什么都想要。

他转过来问我,问我的愿望是什么。

我摇摇头,敷衍而过。

我根本没有什么非实现不可的愿望,我也并不向往被宇宙刑警追赶的惊险生活。我喜欢平淡平安到乏味地度日,喜欢安静地泡在图书馆中,喜欢在黎明时分看天际的星河。但终其所有,我喜欢的仍旧是在雷王星上遇到他之后的生活,如果没有他,我也就没有萌生“喜欢”与“留恋”的资格了。因此我选择追随他。

他像是一颗过早落在我生命中的星星,照亮了我幼年太过灰暗的生活,照出了一条终点未知的路。于是我懵懵懂懂,不顾一切地扬帆启航。我拼命地向那颗比海天相接处还要遥远的星伸出手,抛掉了一切过于繁重的包袱试图去拥抱他,丢掉了帆,丢掉了船,丢掉了我的童年。但我依旧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追上了他,是否真的有能力站在他身旁。我甚至搞不清我对他的感情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我读过很多书,却没有任何一本能给我解惑。

我只知道,为了跟上他的脚步,我放弃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放弃了真正的自我。

“也许你需要一本恋爱指南,小海盗。”架着粉红色弯月的魔女笑嘻嘻地从我头顶盘旋而过,她是本次狩猎的猎物,“你身上那种名叫仰慕的泡泡都快要把我从星月刃上挤下去了。”

我稍一错神,她便带着一句“哎呀猜对了。”倏然消失不见了。

他过来拍拍我的肩,问我需不需要休息。

我说不。
  
  
  
感情这种东西,是很奇妙的。鲜血为它增温,疼痛为它添彩,分离使它愈发刻骨铭心,对于相爱的人来说更是如此。下属的背叛与敌人的偷袭恰好碰撞在同一时刻,我们被分开了。隔着一道厚厚的冰墙,我听不到他的声音与呼吸。我知道我不需要担心他的安危,我更需要保护好的是自己,也需要去思考一下他是否会担心我有没有保护好自己。

我没有死,但是我还是受伤了,鲜血顺着脖颈与手臂淌下,将我灰扑扑的衣服染成令人不安的黑红色。我的左半边身子痛到失去知觉,元力技能有些不听使唤。所幸他下一刻便找到了靠在墙上难以动弹的我,然后,拥抱我。

这个拥抱真可谓是世界上最糟糕的拥抱了。我的兄长——这头狂暴的狮子有着强烈到可怖的占有欲,却没有与之相称的包容与温和。他不允许自己的领地受到丝毫侵犯,也不允许属于自己的东西遭到破坏,但他并不知道如何去保护它们。他只能在几乎要失去它们的时候拼命抓牢,愤怒咆哮。他紧紧地锢住我站立不稳的身体,用尽全力收拢怀抱。

我明白了,我明白啦。

我的血沾湿了他的衣服,疼痛也似乎顺着那些黏糊糊的液体传导过去了似的。那一瞬间我们感情相通,灵魂交融,我长久以来的困惑得到了清晰到无以复加的指引——我们生来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个体,因此在任何方面都可能相去甚远,我们并不渴望将对方拴在自己身边,我们的选择都是自己做出的选择。我们可以分开生活,可以很久不见面不联系,只要我们不失去彼此。

我抛弃自我选择跟随他这件事,他从来没有强迫过我。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不过,我现在非常希望他放手。因为。

“大哥,这样太疼了。”
   
   
  
细细想来,在我们出发前,他的野心与蓝图中从未有过我的名字,是我一直心甘情愿地去追随他。临走那天,他看着一路跟来的我,微微眯了眯眼睛,神情捉摸不透。“你要一起走吗?”

我牵住了他的手。
 
  
 
其实他来参加比赛的原因我直到现在也不明了。不过也许我并不需要明了。我现在知道的唯一一件事便是,如果能有获得额外奖励的机会,我会毫不犹豫地使用在他身上。我不想他来参加这个从头至尾可以用阴谋两个字一概而论的比赛,不想看到雷霆之上的王者坠落尘埃与泥土之间,不想他露出那种隐忍的受伤一样的表情。创世神大概觉得我的想法很有意思,因此它从隐秘处驱动着裁判球来找我,给了我一个选择的权力。

我可以选择用自己的元力技能来换取他的生存。

人在面对这样的选择时都是不理智的,我下意识猜测这是个骗局,便要求他证明给我看,于是它在他睡着时治好了他的伤。

看着他沉睡中的脸庞因疼痛减轻而变得放松,我心底一阵释然。我选择了交换。我相信创世神喜欢看有意思的东西,神的诺言并不是能够轻易许下或撤销的。且我只要他活着,而不要什么根本就不值一提的胜利,毕竟输赢什么的,他根本不在乎。只要能给他翻盘的资本,他一定会再次站在它面前,笑得比它更像一位真正的王。

明天早晨八点,是最后一场比赛开始的时间,不出意外的话,我们将会与那个叫金的参赛者和他的队友展开最后的角逐。然后,失去元力技能的我会死掉,我们会输掉比赛,但他依旧能够活着。说到底,我还是不太甘心自己还没能明明白白说出口的一切就这么随着我的死亡而消失,然后被这该死的大赛系统回收,我想要我的爱的意义更加深远而长久。于是我写了一封信,一封隔着遑遑时间长河投递与你的信。你现在所看到的一切内容便是我在凹凸大赛的最后一个夜晚写下的。这里的夜晚没有充斥着草木气息的风,黎明前也没有壮阔的星河,有的只有我和他,以及紧紧相握的手。

根据调查,我们所处的宇宙有着数不胜数的孪生兄弟,它们每分每秒都在不断增值,且永远并排前进,不存在交集之说。因此,我确信你是存在的,无论是千百万亿个宇宙中的哪一个,总之只要我在,你便在。但我又十分忧虑这份讯息能否成功送达你手中,毕竟穿越宇宙所需的力量大到超乎我的想象。

我修改了大赛收发信息的传送装置,暗中整理好了这份冗长的报告一般的信,并设定好了发送时间。我从帽子上抽下一枚鸟儿的尾羽随信一同向你寄去。我猜,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在我作为最后的盾牌倒在他脚下前,它便可以成功离开凹凸星球,离开这个充满血腥味的战场了。与此同时,它会抽干一颗没有生命存在的小行星运转所需的所有能量,从此茫茫宇宙间将会多出一位漫无目的的旅行者。这样做不人道,不公平,我明白。但我托付给所爱之人,以及他交还与我的那份爱,都是如此盲目而自私的,如同一心想要啃噬猎物的饥饿野兽,贪婪地攫取着一切它所能利用的力量。这头野兽教会了我这世界上只有强弱之分,没有是非之别。

也许你会在一年后读到我的讯息,也许又会是十年后,再不济,就是下辈子了。我们的世界线中有着转世一说,不清楚你那边如何——在一个人肉体和灵魂的每一部分都彻底化为虚无后,他就可以重新开始他的下一世。虽然上一世的记忆不会被保留,但这种现象确实是有据可寻的,那些上辈子消散前的美好念想与许下过的承诺,也都会切实地落在新的一世。由于人们转世所需的时间长度不同,因此前一次生命中遇到的人,下一次不见得能再见面。不过,因为全无记忆,所以人们对此早已释然。

但我相信我们就算不同时死去,下辈子也还会遇见对方,并且相信我们在之前的每一世都会像这般相遇,然后成为彼此的灵魂伴侣。我知道,自从最最最初的那一次相识起,就不会再有什么力量能把我们分开了,包括时间与生死。
 
  
 
Fin.
 
  
 
【后续】
 
卡米尔十指放松,信纸从手中滑落,一片业已泛黄的羽毛正静悄悄地躺在他面前的书桌上。夕阳在地平线擦出最后一丝余晖,给羽毛镀上金边。这令他想起信里所写的那艘名叫羚角号的船。

他不知道是否应该去相信这封信的内容,他一贯理性的思维方式在本能地排斥着它以及它所传达的一切。但他并不觉得有哪个人会如此费尽心思地杜撰这样一个玩笑来戏弄他。脑海中的念头纷乱飞舞,卡米尔有些头疼地闭上眼睛。

门口传来谁掏出钥匙进屋的声音,是雷狮放学回来了。他决定把这封来路不明的信给他看一看,听听他的想法。

他捏着信封走出卧室。“大哥,有点东西,你大概需要看一下。”

雷狮正在卸书包,懒懒散散地应了一声拿来吧,他身上弥漫着一股浓郁的汗味。卡米尔走近后才想起来他今天有篮球队的训练,否则也不会回来这么晚。早知道自己就叫外卖而不是等他回来现问现做饭了。他自我埋怨。

两个人在学校附近的公寓里租了不大的屋子,上下学路途很短,因此平时放学后就顺理成章地窝在一起,日子平淡却欢愉。

他把那封信递过去,连着那片羽毛一起。

雷狮回过头,盯着他的手看了一会,露出疑惑又无奈的表情:“卡米尔,你空着手是打算给我看你养的植物最新生产出来的氧气吗?今天可不是愚人节。”
  
  
 
Fin.(真完了)

评论 ( 25 )
热度 ( 337 )
  1. 共3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